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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动乱的序章(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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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才不管女人声音有什么特色呢,只要能买他的票就行,笑着点头:“嘿,一看你就是个识货的。不错,位置最好的贵宾票,可以与偶像近距离互动,说不定还能与她合影呢。”

    为表示自己不是万恶的黄牛党,路易把自己说成是一为了展妃偶像,宁可牺牲爹妈也得崇拜她的铁粉,才在黄牛党手中,以八万块钱一张票的代价,购买了这两张贵宾票。

    谁想人算不如天算,就在他怀着对偶像无比崇拜的心情,要步入会场时,却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家里失火了,百万家产付之一炬,让他赶紧滚回家去,火苗子正旺呢。

    “我必须在偶像,与家庭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最终选择了后者。”

    抬手擦了把眼角,路易声音有些哽咽的说道:“美女,希望你能代替我,向我的梦中情人,表示我深沉的爱意——这两张票是你的了,十万块。本人手机支持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

    “你真是展妃的铁粉?”

    可能是觉得戴着口罩,有些闷热,女人抬手摘了下来,露出一张冷漠,却又俏丽无比的脸庞,在昏黄的灯光下,看上去就像个来自异界的精灵。

    这是个看脸不输给冯玮惟、闵柔的女人,关键是她的冷,不是冯玮惟那种拿腔作势装出来的,而是发自骨子里,带着让人不敢正视的气势。

    偏偏,在这股子无法形容的冰冷中,还夹杂着一丝媚意。

    套用有叶小刀的话来说,这种女人天生性冷淡,但只要一遇到能把她折服的男人,激发出她骨子里的媚意,她即刻就会变成一吃人娇娃,施展出十八般武艺,不一次性的把男人榨成干,是绝不会罢休的。

    这种女人天生,就在那方面具备魔鬼才有的本事,男人一旦骑上她,想快点缴械投降都不行,什么时候吐沫,女人说了算。

    所以叶小刀把这种女人视为危险品,宁可对着电线杆子狂撸一个晚上,也不愿意招惹她,在还没有活够之前。

    卧槽,青山市怎么会有如此极品?

    路易双眼微微眯起,觉得并没有看错女人,表面上却假装没注意到她那张脸,笑着点头:“那是自然。我以前就曾经多次看过展妃的演唱会了,当然认识她了——唉,可惜啊,现在她来青山市了,我却不得不放弃与她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心中的痛,你能感觉到吗?”

    “感觉不到。对不起,我不会买票的。”

    女人冷冷说了句,贴着墙根快步向前走去。

    在与路易擦肩而过时,夜风吹起了她的长发,露出耳后的肌肤,比万年积雪还要白,让他心脏猛地狂跳,恶魔有苏醒迹象,慌忙低下了头。

    “早说不买不就得了,害的老子废了老大的口舌,简直是太可耻了。”

    等女人走远后,路易才悻悻的骂了句,看着手里的两张贵宾票,很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啊。

    “还是去小巷口那边吆喝吧,我就不信凭着老子这三寸不烂之舌,竟然连两张门票都卖不出去。”

    路易发狠了,抖擞精神昂首挺胸,阔步走向小巷口。

    路易抢在女人开口说话之前,多少有些羞涩的样子:“当然了,如果你非得感谢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女人看着他,眨了下的眼睛里,带着些许嘲讽,声音依旧冰冷的如万年积雪,没有丝毫波动:“你想让我怎么感激你?以身相许吗?”

    “那倒不必要,我路易岂是那种趁人之危之辈?”

    路易傲然说完,右手一翻,亮出那两张门票,语气诚恳的说:“友情价后再打一折,六折,九万块!”

    “神经。”

    女人定定的看了他片刻,轻轻吐出这两个字后,转身快步走进了体育馆的后门前,抬手敲了敲,很快就闪身进去了。

    “老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勇行为,被她说成了是神经?特么的,更可气的是,老子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她走了。”

    感觉受到莫大侮辱的路易,满腔愤怒无处发泄,唯有抬脚在躺在地上哼唧的俩哥们身上,狠狠踹了两脚,心里这才好受了许多。

    叮叮当,手机爆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后,路易总算想到该怎么处理手中这两张贵宾票了。

    步行来体育馆的这一路上,胡佳回头看了好几次,确定老爸没有再跟踪后,才给路易打电话:“你现在哪儿?”

    “怎么,相亲先结束了?没有找家上档次的西餐厅,让那帅小伙去装逼?完事后,再手牵手的去看场惊悚电影,感受下那——”

    “别废话,无聊死了。赶紧说,你现在哪儿?”

    听他越说越下道,胡佳连忙打断了他,心里却有些甜滋滋的,因为能听出路易吃醋了。

    “我孤家寡人的没人疼,没人爱的,能去哪儿?无非是在大街上瞎转悠呗。”

    “来体育馆,我请你看演唱会。”

    “可别烧钱,门票很贵的。”

    “本姑娘不差钱。”

    胡佳四处扫视着黄牛党的身影,说道:“立即跑步前进,我马上买票,体育馆门口见。”

    “别,别买,要买,你买我的好了!”

    路易连忙阻止:“我这儿还是贵宾票,千金难求的那种。”

    胡佳才不相信路易有贵宾票,因为她可亲眼看到,随着演唱会的即将开始,妃粉们也开始了最后的疯狂,一张普通票都炒到了一万,竟然有三个富婆,为争抢一张贵宾票,相互抬价抬到了十三万。

    路易像是怀揣二十六万的那种人吗?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哪怕他把两张贵宾票递给胡佳,她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小嘴张大吃吃的问:“这、这不是假的吧?”

    四处扫视着,防备被冯玮惟发现的路易,冷笑一声:“哼,开玩笑,哥哥我像那种拿着假票来泡妞的人吗?你可知道,我为了买到这两张票,陪你去看演唱会,付出了多大的代价?那是我的清白啊,我堂堂一伟男儿,竟然被那胡子拉碴的黄牛党——”

    听他越说越恶心,胡佳连忙抬手捂住了他嘴巴,推着他向检票口走去。

    路易能两次让孟常新断了胳膊,要想搞定两张演唱票,在闵秘书看来,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小事,实在不值得刨根问底。

    她只知道,能够与路易一起,坐在距离偶像最近的贵宾席位上,一起看演唱会,就是一种拿什么来换,都坚决不换的幸福。

    她从没有与他说过,她超喜欢展妃,但他却提前搞到两张票,在这儿等候她——热恋中的女孩子,总是会把所有事看得都那样美好,继而无视路易从她钱包里拿钱,去买爆米花的不男人行为。

    “来,为奖赏你的优秀狗腿行为,喂你个爆米花吃。”

    坐下后,胡佳葱捏着的一个爆米花,送到了他嘴边。

    路易低头张嘴,心中一荡,连那两根葱白般的手指,也含在了嘴里。

    近乡情怯这种感觉,路易此前从没有过,无论他在外面闯荡多久,只要一踏上这片土地,就会被浓浓的幸福所包围,外界世俗的浮躁,暴力行为积攒的戾气,瞬间化为乌有。

    看不够这山,这水,这树这草这花,这片湛蓝的天空,只想永远守候在师母身边,与村头二愣子一起,做一个小羊倌,与村西傻妞眉来眼去,想法设法背着她父母,把她泡上床,一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很奇怪,几乎每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都有个叫二愣子的羊倌,叫傻妞的村姑,还有个刚嫁过来没多久就死了男人的小寡妇。

    他们没开过汽车,没坐过飞机玩过电脑,不用手机,没什么高贵的气质,更不懂的穿什么衣服,才能彰显所谓的性感帅气。

    每次都是憨傻的笑着,搂住你的脖子,像羊那样与你抵下额头,再神秘兮兮的掏出一个鸡蛋,说这是从小寡妇鸡窝内偷出来的,刚煮熟,趁热吃。

    不过鸡蛋皮最好是埋起来,小寡妇已经跳着脚的骂老半天了,正拎着棒槌满村子找偷蛋贼呢。

    他们不在乎路易穿什么衣服,又有多干净,在他们眼里,再贵的衣服,与他们的粗布汗衫一个样,用满是泥污的手抓一下,故意留下几个脏兮兮的手印,代表着他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很想他。

    路易逆生长为正常男人,在医学界那是了不起的奇迹,可对他们来说这没什么,本来就该这样才对,就像他们天生就该生活在这闭塞小山村,放羊,打猎,不知道一加一再加六十四等于几。

    路易每次回来,从不带那些巧克力之类的糖果,了不起拿包冰糖,徒步进山时打两只野兔,送给二愣子他们,这就是最好的礼物,看着他们拿着冰糖小心翼翼的舔,心里就会觉得暖暖的。

    把巧克力之类的东西带来这闭塞小山村,就好比在清澈的湖泊中,倒进一桶机油,会造成让人遗憾的生态污染。

    把还烫嘴的鸡蛋,在二愣子吞咽口水的目光中,一点点的吃下去,再在傻妞的引领下,把蛋壳埋在荒草丛中,这才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然后三个人对望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二愣子有好事要告诉路易,刚搂住他脖子,傻妞就在他们身上连踹几脚,双手捂着脸转身飞一般的跑了,害羞的模样让人惊讶。

    二愣子的好事,就是把傻妞给睡了,偷着睡得,吓得傻妞哭了一个晚上,以为第二天就会有个小孩子出现在身边,如果让她父母看到,会不会把孩子卖掉,去换盐?

    说完后,二愣子憨厚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路易很快就明白了,抬手采住他头发,一拳就打在了他下巴上,你特么的敢睡我喜欢的女人!

    二愣子立即化身为猛虎,把路易扑倒在地上,两个人从山坡上厮打着,滚到山坡下,骑在他身上掐住他脖子,逼着他以后不许正眼看傻妞一眼,得到满意答案后,这才松开他,殷勤的为他拍着衣服,说明天再去小寡妇家偷蛋,给他吃。

    俩人正在这儿嘀咕着,是不是把小寡妇那只芦花老母鸡,也一并偷出来炖了吃时,一个穿着小碎花汗衫的女人,敞着半截怀,露出大半个白花花的胸脯,拎着一根棒槌跑了过来。

    边跑边指着路易大骂,要把他这个偷蛋贼的腿打断——傻妞看她骂的嗓子都哑了,不忍心就告诉她说,路易刚吃了个鸡蛋,蛋壳就埋在山坡旁,那丛狗尾巴下面。

    在二愣子幸灾乐祸的大笑声中,路易唯有抱头鼠窜,还不能眨眼间就跑没影,怎么着也得让她拿棒槌在后背上砸几下,要不然她不会消气,会追到家里去,告诉师母说,那个鸡蛋本来是给师母留着补身子的。

    “别再追了,再追,小心我放狗咬死你!”

    连滚带爬的扑进一个篱笆小院的柴扉内后,路易才来本事,回头跳着脚的恐吓,一只比耗子大不了多少的小黑狗,汪汪的尖声叫着,丛柴扉里钻出去,扑向小寡妇。

    怕狗怕过吊死鬼的小寡妇,脸色大变,转身就跑,接连摔了两个跟头,才算摆脱了小黑狗的追杀,发誓去拿菜刀去了。

    这条小黑狗,是一条正道的中华田园犬,二愣子家那只大狗的孙子——可能是太挑嘴,造成了营养不良,结果就疙瘩住了,脚大的人一个不小心,就能把它才成一张饼。

    路易每次回来,最高兴的除了师母外,可能就是疙瘩了,因为路易会拿小山村人没吃过的牛肉干来喂它,这次也是如此,吓跑小寡妇后,就摇着尾巴跑回来,往他身上乱扑,索要好处费。

    疙瘩分明就是个没良心的,刚从路易手里抢过牛肉干,就发出嗬嗬的咆哮声,威胁他赶紧滚远些,别试图跟它抢东西!

    赏了疙瘩一个大脚,在它接连翻滚的惨叫声中,路易回头,看向站在茅屋门口的一个中年美妇。

    中南美妇穿着小寡妇那样的短袖汗衫,脸上带有几分冯玮惟的影子

    要比她端庄,和蔼多了,尤其是看着路易的那双眼里,带着浓浓的亲情。

    路易眼圈稍稍一红,接着笑嘻嘻的走过去,抬手抓了下耳朵,低头说:“师母,我回来了。”

    “男方,你又瘦了。”

    师母抬手,轻轻安抚着他的头顶,柔柔的说道。

    这句话,是路易被老头赶出国外后,每次回家,师母必须要说的,尽管这段时间在青山市,他好吃懒做的胖了好几斤,可师母说他瘦了,那么他就是真瘦了。

    “以后,我会多吃点。嗯,最好是整天吃土豆炖蘑菇,想起来就流口水。”

    路易要比师母高出大半头,为了方便她能安抚自己的头顶,他会假装鞋带开了,屈膝蹲下来系鞋带。

    土豆炖蘑菇,是师母最拿手的一道菜,路易从来不做,在外面也从来不吃。

    这道菜,唯有师母来做,才是最好吃的。

    只要让她的男方活下来,她就会吃一辈子素,这是师母在帝王谷里许下的愿,这些年从没吃过任何肉类菜肴,也没做过,害的老头嘴馋了,自己去深山打猎,烤着吃完后,再抓把蒲公英大嚼半天,知道嘴里没有肉味后,才敢回来。

    “好啊,老头子去山里采蘑菇了,明天给你做。”

    师母让他站起来,看着他好像比两年前又长高了一点后,才满意的点点头,牵着他的手,走进了屋子里。

    茅草屋内很简陋。地上有几个玉米皮编成的蒲团,老式床头柜上放着个固话,那是师母担心她的男方想她,才安装的,也是村里唯一一部电话。

    到现在为止,路易都不敢相信,师母这个出身京华豪门的千金大小姐,怎么就跟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老头私奔,放弃灯红酒绿的奢华,来到这小山村,一住就是二十多年。

    但这又是任何人无法反驳的事实,而且路易也从没有在师母眼里,发现对生活的任何不满,唯有让他心醉的恬静。

    你能想象到,一个中年美妇的眼神里,带着天真少女才会有的恬静样子吗?

    有时候,他甚至都觉得,师母就是自己的亲娘,如果师母年龄再大几岁的话。

    为师母泡上一杯老头自制的野茶,路易盘膝端坐在她面前,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轻声说:“师母,我与她合不来,就、就跑回来了。说起来,这事也怪我——”

    师母打断了路易的话:“这事不怪你的,师母都知道,梓童还是有些小孩子气,不怎么成熟,依旧用老眼光来看你。”

    路易愣住:“您知道?”

    “昨天早上,你岳母,薛阿姨都在咱们家玩的,接到了一个电话。”

    师母笑着说:“打电话来的是个女孩子,她说她叫胡佳。听声音啊,就知道那孩子名子没起错,柔柔的,就像一块黏牙的年糕。”

    路易的老脸,有些发红。

    他奉师母之名去青山市,明着是保护冯玮惟的,实际上却是与她完婚,结果眼看两个月过去了,他倒是与别的女孩子相好了,大大违背了师母的一番好意,很是有些难为情。

    他想解释什么,师母摇了摇头:“不用说了,胡佳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了,也包括那什么什么信。”

    师母这么多年隐居这小山村,哪玩过什么微信?

    所以她听胡佳很含蓄的说出这件事后,还是很惊讶的,挂掉电话后就问薛星寒与岳母,现在外界科技发展到了,能在信上看到活人样子的地步了吗?

    深居豪门太久的岳母,对这些‘奇技淫巧’也不明白,反倒是性格大咧咧的薛星寒,解释起这东西来后,头头是道的。

    路易懵逼了,下意识的去找手机时,才想到那晚受伤的独狼般逃出医院时,并没有带手机,胡佳在给他打电话时发现了,出于好奇——看了他的微信,发现了他与冯玮惟的聊天。

    然后,那个思想单纯的孩子,就把手机交给他小姨了。

    他小姨看了后,顿时如遭雷击——就是不知道羞愧的有没有自杀?

    如果能自杀,那就太好了,免得路易以后在再见到她时,会觉得难为情。

    不过从师母接下来的话里,路易能听出他小姨的脸皮很厚啊,竟然没去自杀,只枯坐大半夜后,就被胡佳送回家睡大觉了。

    这样不要脸的女人,有哪个男人稀罕娶她当老婆?

    “胡佳那孩子说,幸亏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师母说到这儿时,路易忍不住打断了她:“师母,您觉得,她在网络上,只有我一个男人吗?”

    松露,是一种多生长在松树等树下的天然真菌,一年生,且无法人工培育,产量稀少,因此欧洲人把它与鱼子酱、鹅肝并列世界三大珍肴。

    但在路易看来,它比鱼子酱等东西,更加珍贵,尤其是含有的各种微量元素丰富,对女人的美容养颜,男人的那方面功能,都有着绝佳功效。

    今天来松林里采蘑菇的老头,竟然能找到一个松露,这肯定是路易给他带来的好运气,虽说烤着吃有些暴殄天物的嫌疑,不过丝毫不影响它的营养价值。

    看到路易把松露小心收起来后,老头眼里闪过一抹慈祥,忍不住地说:“吃了吧,我这儿为你师母专门留了两个。”

    “再有第四个,我就会吃。”

    “能找到这三个,已经是我老人家走狗屎运了。为什么要四个,你才吃?”

    “你觉得,现在咱家里,会有几个女人?”

    “三个,你师母,我小婶,还有老谢他婆娘。”

    “这三个人,你能惹得起哪个?”

    “说实话?”

    “撒谎也行,反正我无所谓。”

    “谁也惹不起,无论是说实话,还是说谎话。一个是我老婆,一个是我长辈,一个是泼妇。她们要灭了我,我没有任何挣扎的余地。”

    说到这儿后,老头猛地打了个冷颤,赶紧从怀里掏出另外两个松露,都扔给了路易。

    “我要是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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