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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另一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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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不吭声,戴维凡只好状似闲聊地接着说:“刚才在外面吃饭,碰到你那个青梅竹马了。”辛笛要想一想才知道他指的是谁,只哦了一声,并不接腔。

    “他和你堂妹辛辰在一块。”

    辛笛又哦了一声,仍然怔怔出神。

    “喂,你别太在意,只是一块吃餐饭罢了,说起来他和辛辰也应该是青梅竹马吧。”在戴维凡看来,路非和辛笛看起来关系要密切得多,不论是机场握住她的手对她温柔微笑,还是一手虚虚揽住她给她撑伞;而和辛辰,则明显保持着距离,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但是,路非看向辛辰的那个眼神包含的内容实在太丰富微妙,给他说不出来的感觉。

    辛笛茫然,随即明白戴维凡这番没头没脑的话是什么意思了,不由得起了一点玩心,她放下咖啡,看着不远处幽幽地说:“那不一样啊,辛辰14岁才认识他。”

    “这种事没有先来后到可言。”

    “我小时候还以为,长大以后肯定会嫁给他。”

    戴维凡嗤之以鼻,“小时候至少有半个班的女生说长大以后要嫁给我,她们要都当真了,我就只能去死了。”

    这个典型的戴维凡式自大劲一下惹烦了辛笛,她恼火地瞪他一眼,懒得玩下去了,站起了身,“果然年幼无知很害人。”

    戴维凡尴尬地看着她头也不回地走进多功能厅,他向来没有安慰人的经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辛笛准备进电梯下楼,戴维凡追上来,“这是你的吧?”

    他手里拎的大号收纳箱,正是她的私人物品。辛笛暗叫一声好险,她一向丢三落四,这箱子里面全是她多年屯积的各类备用配饰,并不见得值钱,可是积攒不易,做发布会时往往能派上大用场,丢了就太可惜了,连忙伸手去接。

    “不早了,我送你吧。”戴维凡拎着箱子和她并行,有点低声下气地说,“刚才对不起,我也就是顺口一说。”

    辛笛好不茫然,她容易生气,可也很容易转头就忘。彩排完了指挥助手将模特脱下来的衣服一一归置,按编号挂好,再送去预订好的房间,已经累了个半死,只想早点回家休息,心里盘旋的仍然是自己的服装风格问题,根本不记得他顺口说了什么。

    出酒店上了车,戴维凡字斟句酌地说:“其实感情这个东西谁也说不清,总之不能强求。”

    辛笛这才意识到,敢情戴维凡是想安慰她,顿时又起了恶作剧的念头,“你以前暗恋过别人没有?”

    戴维凡点头,“有啊。”

    辛笛本以为他会照例很臭屁地说“向来只有别人暗恋我”之类的话,已经准备好了狠狠地挖苦,倒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不免动了好奇之心,“表白没有?得逞没有?”

    “没来得及表白她就嫁人了,不过据说,我表白了也白搭,照样得逞不了。”

    他这么坦白,辛笛好笑,“好了,我平衡了,人生总有脑袋被门夹过的时候,就这么回事。”

    她一派轻松,戴维凡松了口气,觉得果然洒脱的女孩子表现是不一样的。

    辛笛住的地方位于旧时租界区一个不算大的院落内,院内生着两株高大的合欢树,此时已经过了花期,夜幕下伞形树冠舒展着,叶子如同含羞草般闭合,姿态十分优美。

    迎面一排三层楼老房子,西式风格建筑,高低错落的屋顶,上面还竖着烟囱,临街一面全是长长窄窄上方拱形的窗子,不是时下千篇一律的塑钢窗,而是旧式木制窗框,红色的窗棂。虽然随处挂着的空调室外机显得与红砖外立面不够协调,从外观看也有点破败,可仍然颇有异国情调。

    戴维凡停好车,开后座门去拿收纳箱,这时合欢树下阴影中站立的一个男人走了过来,路灯光照在他脸上,正是路非,“小笛,怎么才回,打你电话也不接?”

    “音乐太吵,没听到。”辛笛伸手接过箱子,对戴维凡说:“谢谢你了,再见。”

    戴维凡只见她很是熟不拘礼地转手将箱子递给了路非,不由得再度无明火起,不过自知交情不深便不再多说什么了,只想,难道辛笛真的被所谓的暗恋加重逢冲昏了头,宁可默认这男人周旋在她和她堂妹之间吗?这样子的话,脑袋未免被门夹得太狠了点吧。

    这关你什么事?这天晚上,他再一次这样对自己说。

    可是——

    没有可是了,他有点粗暴地打断自己,闷声说了“再见”,上车一个掉头,很快地擦着两人而过,驶出了院子。

    一向镇定的路非对这个突兀的速度也显出了一点诧异,好笑地摇头,“你男朋友吗?小笛,让他别误会。”

    “有什么好误会的,普通朋友。”辛笛捂嘴打哈欠,“这么晚了,什么事啊,路非?”

    “小辰让我把她从西藏带回来的挂毯给你。”他打开自己车的后备厢,取出挂毯,“我送上去吧,有点沉。”

    辛笛也不客气,在前面带路,上几步台阶,进了光线昏暗的门廊,出现在眼前的是老式木扶手楼梯,明显有点年久失于维护。可是楼梯踏步居然是墨绿色大理石,又透着几分旧时的豪奢气氛。

    上到二楼,辛笛拿钥匙开门。这套两居室是辛笛妈妈单位的老宿舍,他们一家人曾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后来她父亲分到了公务员小区一套光线明亮、结构合理的房子,父母搬去那边,辛笛却坚决要求留在这里独住。好在两个地方相距不远,而且周围有很多政府机关,治安良好,父母也就答应了。

    这里户型以现代的眼光看不够实用,客厅偏小,厨房卫生间光线很暗,可是室内高高的空间,带点斑驳沧桑痕迹的木地板,配上辛笛特意淘的旧式木制家具,用了近二十年的深枣红色丝绒沙发,到处都透着时间感,带着沉郁的味道。

    辛笛展开挂毯,她是识货之人,一摸质地就知道是纯羊毛手工制成,色调复杂而精美,正是她喜欢的抽象图案,而不是具体的宫殿人物飞鸟走兽之类,“辰子眼光还是不错的,每回淘回来的东西都很对我胃口。上次去新疆买回来的披肩太漂亮了,弄得我都想去一趟。对了,你们今天谈得怎么样?”

    路非苦笑,“她根本什么也没说,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变得这么沉默,我走以后发生了什么事吗?”

    “你走以后?”辛笛皱眉回忆,她对自己在除服装设计以外的某一部分记忆力很没信心,可是路非走的那一年对她来说是有意义的。那年春天,她读大三,21岁,得到了学生时代最重要的一个奖项:全国新锐服装设计大赛的一等奖,一战成名,头一次奔赴外地领奖,但觉世事没有什么不可能,对未来充满计划和信心;那年夏天,路非22岁,大学毕业去美国留学;那年初秋,辛辰快18岁,上了大学。

    “你走之前倒是有很多事,可是你都知道啊,那以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的,不过……”

    辛笛迟疑,当然肯定还是发生了一些事。正是从上大学那时开始,辛辰不声不响地有了变化,从多少让人头疼的准问题少女成了一个安静的女孩子。她的大学远比中学来得平静,毕业后虽然没有按辛笛父亲的安排当个踏实的上班族,而是换了几个职业后彻底成了自由职业者,可她工作努力是无疑的,生活更是静如止水,再没惹出什么是非。

    辛辰从初中直到大学,一直追求者众,而且换过不少男朋友,大妈李馨对这一点十分看不顺眼,疼她的大伯也颇不以为然,时常教训她,她总是诺诺连声,却并没多少改正的表现。

    大学毕业以后,她突然修身养性,妥当而理智地处理着与每个追求者的关系,轻易不与人出去,最让辛笛诧异的是,她接受大伯安排的相亲,与他旧同事的儿子冯以安见面,后来交往起来,着实令辛笛不解,“你才刚过23岁呀,辰子,就肯接受相亲了吗?”

    辛辰却只耸耸肩,“总是要交男朋友的,这人是大伯介绍的,还可以省得大伯总操心我。”

    这个回答让辛笛简直无话可说,只能上上下下打量堂妹,可她分明没一点敷衍的意思。

    后来路上偶遇,辛辰给他们相互做了介绍。冯以安看上去还不错,相貌斯文清秀,一举一动都透着教养与得体,身家清白,与朋友合开公司,总是标准的低调雅痞装扮,爱好摄影,无不良嗜好,对辛辰照顾有加。

    两人维持了一年多的关系,辛开明与冯以安的父亲碰面时,甚至开玩笑地谈到两个孩子结婚的可能性,但他们却在两个月前突然分了手,尽管有些出人意料,可还算心平气和,并没弄得不愉快。

    她平时过着称得上循规蹈矩、深居简出的日子,唯一可能算得上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也不过是有个稍微不寻常点的爱好,经常参加徒步纵山,每年会去偏僻荒凉的地方旅行一次。

    然而所有的改变都发生在不知不觉中,没人说得清具体什么时候开始,辛笛叹口气,“你知道,我和小辰关系亲昵,不过说不上无话不谈,又各有各的生活圈子,她和我爸比较亲一些,但也不会对他说什么心事。”

    路非默然,他当然知道,哪怕在少女时代,辛辰表现得活泼任性,可是仍然算不上一个喜欢坦然诉说的孩子,有一部分,她始终隐藏得很深。

    “她的改变和你的离开有关系吗?或者你对她许诺过什么?”辛笛头一次有了这个联想,不免诧异。

    路非在今晚再次有了痛楚感,搁在茶几上的修长手指握住挂毯一角,指关节用力到有点泛白,半晌他才哑声说:“我希望我能给她许诺,小笛,可小辰不是肯要一个虚幻许诺的孩子。”

    “也是,你一向的毛病是太稳重,大概不会在要离开的时候说不负责任的话,而且小辰的性格也没那么弱。”辛笛侧头想想,放弃了,“我没线索,可能人人都会有变化吧,或迟或早。”

    路非看向挂毯,神情专注,仿佛要从那繁复的图案中找出一点规律,良久,他摇摇头,“可是你一点没变。”

    “不要为这怪罪我,”辛笛笑,“其实我也变了,刚才走秀彩排,我正好发现了,我现在学会了妥协,生活真是一所好学校。”

    当然,从前设计是她的爱好,而现在设计成了她的工作,挂着设计总监的牌子,她不能不妥协。

    那个曾活得恣意任性的辛辰,和那个想象力不拘一格的辛笛一样,只存在于过去。尽管有着完全不一样的青春,她也用另一种方式妥协了,辛笛惆怅地想。

    某次聚会,辛笛略喝了点酒,带着醉意说:“辛辰是我的缪斯女神、灵感来源。”

    在座所有人都大笑,包括辛辰,她一向用宽容的眼光看大她三岁的堂姐那无伤大雅的孩子气和艺术家气质。

    大家都承认,辛辰当然称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玲珑有致,小而精致的面孔,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明亮的眼睛,微笑时左颊边一个小小梨涡隐现,可是这样的美貌在这个滨江城市并不少见,也不算特别出众。尤其她大半时间都是穿牛仔裤或者户外运动装,对待衣着打扮漫不经心,除了辛笛送她的衣服,她几乎不买时装,看上去怎么都不像担当着一个如此重要使命的人。

    只有辛笛知道,她一点也没有夸张。

    辛笛始终坚持认为,18岁以前,辛辰的美是不可复制、不可追回的。

    仍然是同一张面孔,可在那个年龄,明丽散发着光彩的容颜,有着半透明质感的皮肤,再加上活泼灵动的神态,流转而妩媚的眼神……辛笛除了拿堂妹当模特练习人像素描,还曾说服她穿自己的设计拍照。她很肯定自己的记忆没出现偏差,对于美,她一直有惊人的敏感和记忆,比照片定格的辛辰少女模样来得更可靠。

    “还记得那次辰子穿我的设计拍画册时的样子吗?”辛笛眯起眼睛回忆,“你好像看了一会儿就有事走了。”

    读到大三时,辛笛做出了一组名为Lolita的服装设计,她让辛辰出任模特,请学摄影专业的同学严旭晖帮忙拍了一组照片,制成一个简单的画册。

    辛笛凭这组设计拿到了颇有分量的全国新锐服装设计大赛一等奖,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是:“意象丰富奔放,造型大胆别致,青春与时尚气息浓郁,面料元素运用得当,既奔放热烈又不失含蓄,形成天真和妩媚的纷争与有机融合,体现了独特的设计理念。”

    那是她得到的头一个重要奖项,一时在学校名声大噪。

    路非当然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景。

    那一年,辛辰还不满17岁,平时只爱穿T恤和牛仔裤。当她换好辛笛设计的服装走出来时,路非的心如同被狠狠地掐了一下。辛笛给她化的是偏苍白的妆,浓重的眼影衬得一双大眼睛愈加明亮,白得近乎透明的皮肤,闪着点珍珠光泽的浅色唇彩,头发用卷发器做出了略微凌乱的波浪效果披在肩头,穿着黑色袒肩上衣配雪纺层叠小塔裙,有一种几乎让人怀疑来自另一个时空的感觉。

    最要命的是,衣服和化妆都大大突出她那种无辜却又放任的气质,拿着相机的严旭晖倾慕的眼神毫不掩饰地定格在她身上,她却浑然不觉。

    路非只站了一会儿就匆匆离开,那个景象却已经深深刻入了他的心底。

    然而分别了七年多时间,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的辛辰,只是沉静安详,再没那份不羁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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